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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讯息:恋人分手了,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哪方?

时间:2023-03-17 11:16:25 来源:法问

恋爱时的男男女女大多盲目且容易迷失自我,往往情到浓时出于对双方未来的考量,恋爱期间双方共同购房的情况十分普遍,但是许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如果恋人分手了,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哪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相识几年,已到谈婚论嫁阶段,联名买的房子,首付一人一半;装修、还贷共同出,但在一起时钱混着用;可最后男方做出对不起的事导致分手,我俩买的房产归谁?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解答:

1、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了。

2、虽然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但你们这叫共同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还是要收集一些对你有利的证据,证明你在买房时的出资额、装修费、还贷数额等,以此来证明你应该享有的份额。不然,如果对方拿出相关证据,或者伪造一些证据,这样就对你不利了。

3、 如果你担心对方不履行义务,你可以在起诉时要求拍卖房子,然后平均分配,如果对方要求房屋所有权,那么可以向法院提交保证金或以该房抵押,对方不按时履行义务,等申请强制执行时再拍卖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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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普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解析:

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房产归属判定主要取决于出资证明和不动产产权登记,首先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即《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标签: 共有财产 律师事务所 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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