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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消息!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是什么,怎么进行的?

时间:2023-03-17 11:21:17 来源:法问

在我国大部分的工程完工后,都需要针对工程的质量根据国家统一的方法和质量标准体系来进行一个质量等级的评定,来反映工程的质量情况,便于不同工程之间的横向比较,也能促使施工单位提高技术水平。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是什么,怎么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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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是什么,怎么进行的?

山西晋泉律师事务所王军平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程序如下: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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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泉律师事务所王军平律师解析:

对于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的,依法不准许质量鉴定申请;已竣工验收使用的建筑工程存在的一般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按质量工程保修约定执行;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建筑工程,造成的损害非保修所能救济的,应准许质量鉴定申请查明质量瑕疵。

实务中发包人应注意:避免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承包方进行沟通并留存证据。对于一般的质量瑕疵,应按保修合同约定请求承包人承担保修义务或保修费用,而非简单粗暴地申请质量鉴定。因为在工程仅有一般质量瑕疵问题时,法院对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准许,而建筑工程涉案标的较大,随意提起鉴定并请求赔偿损失亦导致己方诉讼费损失。在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应多方搜集证据并申请现场勘验,确保启动质量鉴定程序查明质量瑕疵问题。

标签: 施工单位 质量鉴定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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