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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_时讯

时间:2023-04-05 08:18:14 来源:法问

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的房产,离婚后,一方只能分得婚姻承续期间共同还款的这一部分。对事实情况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的房产加名行为,将隐性的财产问题明晰化,强化了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意识,对外宣示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避免了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有效手段。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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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首付和按揭都是男方父母出资,我们没出一分钱,购房合同是男方一人签名,房产证是结婚后办来的,当时没约定赠与或借款,现在要离婚了,女方有权分到房产吗?会是一半吗?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不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割。具体规定如下。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王浩律师补充:

在绝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实不是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从一纸公文的角度上看,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有名字才算数,而另一方面,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若没有证据证明你出了钱,写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但是,上述这种情况也仅仅是考虑到婚前买房,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父母全资买下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赠与其子女,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万一不幸离婚,房屋所有权者也要补偿对方出款的部分,以及房子的溢价部分。所以,犯不着结了婚还争署名。

王浩律师总结: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的,离婚时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协议的根据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一般会考虑到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有可能不会平均分割房产。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登记簿 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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