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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透支信用卡但是有抵押,会构成信用卡诈骗吗?

时间:2023-03-26 18:29:04 来源:法问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那么,透支信用卡但是有抵押,会构成信用卡诈骗吗?

网友咨询: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信用卡透支不还构成信用卡诈骗吗?


(资料图片)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若是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被别人冒用信息贷款,建议报警维权,不排除个人信息被盗用的可能。联系银行或金融机构方面,告知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冒用他人名义贷款,涉嫌贷款诈骗,适用刑法193条之相关规定。

透支信用卡但是有抵押不构成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毛军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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