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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为什么要办理登记?

时间:2023-03-17 08:12:59 来源:法问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意识,很多人都感觉只有买房子才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再备案,其实租房子也需要备案的,那么怎么去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为什么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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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怎么去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为什么要办理登记?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

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证,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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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解析:

由于租赁登记备案的行政行为本身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产生、履行和消灭(租赁合同的缔结系民事主体自发约定形成,其无效的法定条件规定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情形中),因此,可以认为,租赁登记备案主要是明确房屋租赁权的物权性质,是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监管的手段之一,更多具有行政管理规范上的法律意义,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租赁合同的主客体是否适格,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租赁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是否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权益;

(2)审查租赁的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3)了解掌握当前租赁市场的基本信息,租赁费用的大致水平,并对租赁市场存在的非法转租、非法群租等行为进行制止;

(4)房屋管理部门在房屋登记备案过程中可以增加相关税收收益,如房产税、印花税等。

标签: 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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