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 新闻详情

当前热门: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3-16 18:16:59 来源:法问

股票的投资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应当谨慎的投资。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那么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资料图)

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解答:

股票被盗卖盗买,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该由谁承担责任:

1、券商担责:(1)证券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了资料,使客户的账号或密码泄密;

(2)券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客户账号和密码进行犯罪活动;

(3)客户下单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以及交易系统缺乏防范黑客侵袭的必要设置。

2、投资者担责:投资者在交易时不谨慎而导致账户和交易密码泄密。因股票被盗卖盗买而惨遭损失,

该由谁担责,是需要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才能确定的,要是不清楚怎样收集证据资料的,建议及时联系律师协助处理,以便进行追偿。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普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解析:

股票遭遇盗买盗卖后,应该立即采取自我救济和法律救济相结合的办法,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变更密码,通知券商冻结自己的账户,以防事件再度发生;

(2)保全证据,如打印完整对账单,以便为下一步寻求法律救济做好采集初步证据的工作。

(3)如果尚未遭受损失或损失较小,可在通知券商的情况下进行反向操作,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然后再就已遭受的损失部分进行维权。

(4)如果已遭受较大损失,你选择通过刑事诉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那么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侦查终结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投资者有证据证明有人侵犯了自己财产权利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以刑事自诉案件直接向法院起诉。

(6)如果你选择以民事诉讼保护自己权益的,那么也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签: 律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