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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的联系与区别是怎样的

时间:2023-07-09 11:23:18 来源:问法

一、借条与欠条的联系与区别是怎样的

借条与欠条的联系是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是:


(相关资料图)

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5.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借条格式怎么写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姓名全称;

2.应写清楚借款物品;

3.应写清楚借物时间期限,包括借物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物期限;

4.应写清楚归还的具体年月日;

5.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条没写利息如何定

借条没写利息是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当事人要约定利息,则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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