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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次数认定标准是多少次-天天热点

时间:2023-06-24 13:58:39 来源:问法

一、盗窃罪的次数认定标准是多少次

盗窃罪的次数认定标准是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累计超过三次。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多次盗窃的,可以构成盗窃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盗窃罪的要件

有以下要件构成盗窃罪:


(资料图)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4.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盗窃罪要多久判下来

盗窃罪一般在2个月判下来。因犯盗窃罪被起诉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对于公诉案件,法院依法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案情复杂、追捕或取证困难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案件情况特殊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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